間(t)是拋物線關系。一旦熔渣滲透到耐火材料氣孔內,耐火材料即會向滲透的熔渣中溶解擴散,而且熔渣組成的變化速度由擴散速度控制。假定平均氣孔半徑(r)不變時,耐火材料的成分在熔渣中達到飽和濃度的時間可以用式(2-17)表示。說明滲透到耐火材料氣孔中的熔渣達到飽和的時間是非常之短的,也可以近似地認為:滲透到耐火材料中的熔渣,其組成幾乎不變化(或與滲透時間無關)。
但是,由于耐火材料氣孔徑的不均勻性,耐火材料在熔渣滲透過程中溶解反應引起熔渣物理性質變化,以及耐火材料中溫度不均勻等因素實際滲透深度(Lp)比由式(2-22)計算得出的深度(L理)要小,假定熔渣在滲透過程中,其物理化學性質均不變化時,對于毛細管-多孔質耐火材料來說,熔渣的滲透深度Lp為:
L2p=rtσ cosθ/2.8ηb2 (2-23)
式中b——氣孔曲折度系數。
其理論值等于π/2≈1.57,實際值為b=1.6±0.1。
當在耐火材料中添加能夠抑制熔渣滲透的物質時,同一種熔渣對于該耐火材料的滲透深度Lp:
L2p=rtσcosθ/2.8ηθ2 (2-24)
如果定義R2p=L2p/L2p=σcosθb2/σcosθb2 (2-25)
由于潤濕的程度(潤濕性的量σcosθ與耐火材料和熔渣的性質有關,而與熔渣的滲透時間無關,見式(2-25),因此可以將Rp盡定義為耐火材料抵抗熔渣滲透的系數。由式(2-25)看出,Rp小于1時,添加物可能促進熔渣向耐火材料內部滲透(滲透深度比理論值大);當Rp=1時,添加物對抑制熔渣滲透不起作用;當大于Rp>1時,添加物可以抑制熔渣向耐火材料中的滲透。Rp值越大,熔渣向耐火材料中的滲透深度就越小,也就是說,該耐火材料抵抗熔渣滲透的能力越強。
由式(2-25)可導出:
R²p=σssb2/σss·b2 (2-26)
式中σss——未添加抑制熔渣滲透的物質時的界面張力;
σss添加抑制熔渣滲透的物質之后耐火固相的界面張力。
由式(2-23)和式(2-25)得:
L2p=L2p/R2p=rtσcosθ/2.8R2pη
由式(2-22)和式(2-24)得:
L2p=L2理/1.4R2p(2-28)
即L'p=L理/1.18Rp(2-29)
根據L•扎格(Zager)公式,耐火材料中氣孔半徑r的平均值由下式求出:
r2=8K/Ap(2-30)
式中K——耐火材料的透氣度,μm2;
Ap——耐火材料的顯氣孔率,%
耐火材料通過氣孔吸收熔渣的量(體積v)為:
V=LpSAp(2-31)
式中S——耐火材料的截面積;
Ap——耐火材料的顯氣孔率;
Lp——溶渣的滲透深度。
將式(2-22)和式(2-27)代入式(2-31)得出耐火材料顯氣孔率對熔渣滲透影響的關系式為:
V2=A3/2K1/2S2tσcosθ/R2pη (2-32)
由于熔渣滲入耐火材料氣孔中會引起其成分在熔渣中溶解,并導致熔蝕,因而可以認為:熔渣的滲透與耐火材料的溶蝕之間存在一定的關系。余仲達和井楠宏等(1993年)研究了這種關系。其結果得出,對于鎂質耐火材料來說,兩者之間存在指數關系,因而他們認為:為了有效地抑制鎂質耐火材料的熔蝕,r/R²p應滿足如下關系:
(σcosθ/η)r/R2p<0.08 (2-33)
即R²P>1.25rσcosθ/η (2-34)
式(2-33)和式(2-34)說明,抗滲透能力強和抗蝕能力強的鎂質耐火材料應具備以下幾點:
1.氣孔半徑(r)小(鋼包熔渣不滲入小于5μm的氣孔);
2.耐火材料的抗滲透系數Rp應較大;
3.熔渣與耐火材料之間的濕潤性的量σcosθ應較小;
4.熔渣黏度(η)應大。
其中,在耐火材料中添加能夠增加Rp值的物質對提高該材料的耐蝕性和抗滲透能力最為有效,所以,Rp表明了耐火材料的熔損與熔渣滲透之間的定量關系。
對于特定的耐火材料和熔渣組成而言,該耐火材料向這種熔渣中的溶解特性也就決定了。為了降低耐火材料向熔渣中的溶解速度,根據式(2-27)可有兩種解決辦法。
1.熔渣與耐火材料之間的潤濕性的量σcosθ,并提高熔渣的黏度η值;例如,碳化硅質和氧化物-碳復合耐火材料屬于這一類的耐火材料。
2.能夠改變耐火材料和熔渣的性質、組成等物質,以增加該耐火材料抵抗溶渣滲透系數Rp值;例如,向鎂質耐火材料添加Cr2O3者ZrO2等耐火材料。
還有一種例外的情況,就是在熔渣中使用的耐火材料,由于碳和ZrO2等能被V2O5及V2O3潤濕,因此上述兩種辦法對這種使用條件都無能為力。所以,其解決辦法主要是選用致密鎂質原料,采用特殊顆粒級配以達到生產氣孔徑細化(r)的耐火材料。從而抑制熔渣向耐火材料內部的滲透。